本文来自: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作者:cdfa,星球日报经授权转发。
2018年12月20日,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办的数字金融资产大讲堂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伟伦楼报告厅举行。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博士发表了题为“数字金融与数字货币”的主题演讲,研究中心主任罗玫教授主持了本次活动。罗玫教授首先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做了简要的回顾,她认为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研究刚刚开始,在世界范围内都急需学术界来助力推动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健康发展,特别是要提出有框架、有体系,能够适应新时代的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规范和制度的指引。研究中心依托于清华大学,定位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数字金融资产领域的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并且在该领域致力于开创全球领先的学术地位和行业地位,引领世界前沿的数字金融资产的研究。
李礼辉:需警惕数字货币Diem可能重构全球货币体系和金融体系:10月23日,在2021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研究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在主旨演讲中表示,Facebook旗下数字货币Diem的创始会员拥有20多亿全球用户基础,一旦获得批准,可能迅速发展成为全球性的超主权数字货币,有可能重构全球的货币体系和金融体系。接下来,应把数字人民币打造成全球最佳的央行数字货币,不仅有利于推进普惠金融,而且有利于在数字经济时代促进全球货币金融体系的均衡和协调,维护我国的货币主。(证券时报)[2021/10/23 6:09:32]
李礼辉博士的讲座主要分为信任机制和数字货币两个话题来展开。在信任机制的话题中,李礼辉博士提到市场经济下的信任是建立在契约原则的基础上的,传统模式是通过共同的规则和可信任的中央节点和支付平台来验证信息、积累信任。
现场 | 原中行行长李礼辉:区块链可以建立技术背书的信任机制,以算法程序来表达规则:金色财经现场报道,9月25日下午,外滩大会区块链产业峰会在上海开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组长、原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以《构建互信互联的数字社会》为主题进行分享。他表示,在经济维度,可以把区块链理解为可信任、可交互、可加密、可共享的价值链。
区块链可以建立技术背书的信任机制,以算法程序来表达规则,可通过共识协议和可编程化的智能合约,来执行多方协作的交易、交互的商业模式,同时可以引入法律规则和监管节点,避免无法预知的交易的风险。
李礼辉还表示,目前,数字信任的应用范围还不广泛,未来,可以在数据可信、授权可信、产权可信、合约可信、法人可信五大方面应用落地,实现物流、信息流的一体化。另外,理论上可以构建时空折叠的商业架构,有助于在多方参与的立体交互的场景中,可以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2020/9/25]
同时近几年新的技术突破了传统金融模式的一些局限。第一点是大数据技术建立的信任机制。阿里巴巴利用大数据挖掘小微企业和普罗大众的信任,其旗下的蚂蚁金服和网商银行仅仅在2016年就为5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累计发放了8千多亿的贷款。第二点是区块链技术建立的信任机制。区块链技术建立了技术背书的信任机制,通过数学方法解决信任问题,以算法程序表达规则,只要信任共同的算法程序就可以建立互信。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数字票据应用就解决了现有票据业务的缺陷。
李礼辉: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采用“账户松耦合”方式:金色财经消息,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在清华五道口云课堂上表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采用“账户松耦合”方式,替代货币M0。
1、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采用“账户紧耦合”方式,需要绑定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价值转移,在实名制的账户管理制度下,无法实现匿名支付。
2、法定数字货币可能采用“账户松耦合”加数字钱包的方式,脱离银行账户实现端对端的价值转移,减轻交易环节对金融中介的依赖,实现“可控匿名支付”。
3、目前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设计可能只限于替代M0,即流通中的现金,而非狭义货币M1和广义货币M2.
4、微信支付、支付宝只是支付工具,而非数字货币。微信支付、支付宝只是依托数字技术平台提供交易、支付和清算服务,实现以法定货币计价和记账转移。[2020/6/20]
李礼辉博士提出不论是大数据还是区块链技术都可以归纳为数字技术,基于数字技术的信任机制可以称之为数字信任。在数字信任的框架下,数据的采集、记录和应用必须遵循可信、可靠的基本原则,对信息数据的归属、应用和管理制定明确的规范。通过“共建、共享”来建立具有高度一致性、可靠性的大信用系统;通过推进技术、资本、数据、市场等资源整合,以效益为中心重构商业合作模式,来提高金融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效益;通过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以效率为中心重构金融服务流程,打造零距离、多维度、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实现资源与新技术的融合联合,并提出无论是技术可行性还是经济可行性,区块链金融应用的最佳路径应该是多中心联盟的分布式共享账本。
声音 | 李礼辉: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区块链金融监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在《中国金融杂志》上发文称,区块链底层技术尚未成熟,规模化可靠应用的技术瓶颈有待突破,我们处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我国的区块链金融标准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刚刚起步。关于区块链金融的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核制度,还不够完善;关于区块链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明确。应在下面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应该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抓紧建立数字信任机制,抓紧制定区块链金融监管、数字资产市场监管、数字货币监管、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等数字金融制度。
二是应该抓紧完善关于区块链金融的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和认证审核制度。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明确智能合约的合同性质及其有效性,明确分布式架构下的责任主体及其行为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是数字金融势必进一步强化金融的全球化。在数字金融全球制度建设中,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并努力争取话语权。应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促进达成监管共识,建立数字金融国际监管统一标准。[2019/11/20]
谈到数字货币,李礼辉博士认为数字货币是采用数字化技术的货币形式,而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国家主权背书、具有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货币构成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货币能不能替代传统的货币形式,能不能取代新兴的电子支付工具成为主要的货币形式和主要的支付工具,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具有商业价值的经济规模和具备社会认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李礼辉博士分析了虚拟货币生长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发展变化的态势。针对目前数字货币监管中面临的挑战,李礼辉博士提出我们需要加快数字金融制度建设,加强国际监管协调,推进数字金融制度和数字金融标准化建设,立足于数字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立足于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快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抓紧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抓紧研究制定虚拟金融监管制度,抓紧制定数字金融的专业化技术标准和验证体系,引导数字金融发展的正确方向。数字金融涉及全新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制度建设工作应先易后难,先出台监管法规,再出台法律。对于网络虚拟金融,应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努力与主要国家达成监管共识,建立国际监管统一标准,采取国际监管一致行动,联合研发可行的技术方案,有效管控资金在“链上地下”的跨国违法流动。
随后,李礼辉博士从分布式、多中心、有中介的联盟链的架构以及分布式去中心、自组织的公有链架构这两种架构对区块链发展的不同路径做了简要分析和总结。展望未来,李礼辉博士认为我们需要跨越障碍的创新和勇气,也需要脚踏实地的科学态度和方法,金融业者需要创新的科技业者的创新和突破,也需要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市场机构支持和规范。
昨天,混序部落迎来了一位贵客——信息化与数字经济研究智库创始人、同济大学人工智能与区块链智能实验研究员、中国区块链技术改革联盟首席数字经济学家刘志毅教授.
1900/1/1 0:00:00本文来自:橙皮书,作者:Hasu,编译:方栗,星球日报经授权转发。社会契约的演进包含社会体制的形成,契约执行,执行偏离以及崩溃四个过程.
1900/1/1 0:00:00据Cryptoglobe12月27日报道,MorganCreek数字资产公司创始人AnthonyPompliano日前在参加CNBC节目时表示,从与其他资产类别的关联度来看.
1900/1/1 0:00:00头条雄安考察见闻:区块链等高科技智能平台追溯树木生命周期管理1月16日,2019年首次国内考察第一站来到了河北雄安新区。在这次考察的路线上,一些智能环保“神器”随处可见.
1900/1/1 0:00:00据彭博社12月23日报道,由于近期接连不断的熊市,比特币价格跌跌不休,加密货币整体市值缩水,之前强势入场的华尔街巨头正在放慢入场加密货币的脚步.
1900/1/1 0:00:00编者按:本文翻译自TokenDaily,作者:SaifedeanAmmous&SoonaAmh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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