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巴比特,作者:王伟律师,星球日报经授权转发。
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了针对虚拟资产的新规——《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虚拟资产新规》分为背景、投资虚拟资产相关的风险、现有监管制度三个部分。植德区块链团队在初步研究的基础上简单分析并总结如下:SFC过去的监管立场认为,只有属于证券和期货合约类的虚拟货币的相关活动才受到SFC的监管。但在此范围外的utilitytoken资产交易平台或投资组合管理公司的营运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加重了虚拟货币投资的风险。SFC此次采取行动将绝大部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内,并且提出对虚拟货币交易所提供监管沙盒以探索对其未来的监管。新增受SFC监管机构
香港证监会年报:虚拟资产期货ETF促本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发展:金色财经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昨日发布《资产及财富管理活动调查》的年度报告,去年香港管理资产规模为3.9万亿美元,并录得110亿美元的净资金流入。
报告还披露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活动近期发展及前景,在“促进香港的资产及财富管理业发展”部分提到证监会去年列明通过期货来投资虚拟资产的ETF规定且认可首批主要投资于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买卖的虚拟资产期货ETF,当中包括全球首只以太币期货ETF及亚洲首只比特币期货ETF。
此外,香港证监会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投委会)已合作编制投资者教育材料,借以向公众解释这类创新ETF的主要特点及风险。[2023/8/6 16:20:59]
为了向投资者提供更佳保障,SFC认为,所有持牌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如有意投资虚拟资产,无论它们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是完全或部分投资于虚拟资产,均应遵守基本上相同的监管规定。以下类别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将受SFC的监察:1.1完全投资于不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的虚拟资产的基金并在香港分销该等基金的公司需要取得1号牌:1.2管理"证券"及/或"期货合约"的投资组合的公司需要取得9号牌。只要拟将所管理的投资组合的10%或以上的总资产价值投资于虚拟资产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就须受证监会监察。1.3在香港数字资产基金的基金销售公司需要获得1号牌。1.4投资组合管理公司申请牌照程序a)如某公司正在管理或计划管理任何投资数字货币的投资组合,首先需要告知SFC。b)SFC随即会了解该公司的业务情况。如公司符合监管标准,SFC会与公司讨论如何修改其业务模式,确定其申请牌照的具体条件。如公司认可SFC提出的条件,则需在业务过程中严格进行遵守,否则可能招致SFC的处罚。虚拟货币交易所如何申请牌照
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正计划培训持牌加密货币交易员:7月10日消息,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HKSII)主席Colin Shaftesley透露,该学会将在未来几个月内举办一系列有关虚拟资产的培训计划和研讨会。同时,在HKSII日历中已列入数字资产如何在传统金融的IT架构中共存、用于投资组合管理的数字资产两场网络研讨会。
6月1日,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新许可证制度生效,同日,HKSII在其网站的最新动态中发文表示,正在与考试委员会和教育与发展委员会密切合作。此外,还成立了虚拟资产工作组,帮助制定相应的CPT计划和考试,以支持市场从业者的新许可制度。即将推出的考试和培训计划的详细信息将很快公布。许多申请参加HKSII计划中的新项目的人,都对加密货币交易员的职业感兴趣。
HKSII是香港金融服务业的主要发牌机构,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HKSFC)有着密切联系,负责为香港的经纪商和资产管理人提供培训和执照考试。[2023/7/10 10:45:39]
香港已吸引到包括Bitfinex在内的不少活跃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入驻并开展业务。但这些交易所并不受到香港证券法的监管。《虚拟资管新规》可被视作SFC的一场试验:SFC邀请有能力和有意愿进行合规发展的数字平台加入监管沙盒,共同探索对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最适宜的监管框架。由于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可能同时担任“券商”和“交易所”两个存在利益冲突的角色,无法期待其可以在不受监管的状态下处理好其间的利益冲突,也被提出需要进行监管的信号。2.1交易平台现在可以自愿加入监管沙盒。对于加入监管沙盒的交易平台,SFC如认为可向合资格平台营运者批给牌照,会施加某些发牌条件。2.2若在试验监管阶段中,得到正面评价的交易平台可能可以获得牌照。SFC为避免引起公众误解目前已经对平台发放牌照,因此在现阶段会对沙盒申请人的身份及有关的商讨细节进行保密。2.3针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SFC可能会采用和目前自动化交易服务持牌供应商所受监管标准一致的原则。意味着交易平台需要制定严格的内部监控措施,并需要更频繁地作出汇报、受到SFC的监察和审查。2.4值得注意的是,在附录2《可能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概念性框架》中,SFC对于交易平台的牌照发放的核心原则、条款准则、披露准许买卖虚拟资产的准则也提出了相关建议:核心原则交易所需在获证监会发牌的单一法律实体下运营;应仅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上币要求项目ICO超过12个月或ICO项目已开始产生利润;不得提供杠杆成分或买卖与虚拟资产有关的期货合约或其他衍生产品条款准则交易所具备足够的财务稳健性来应对盗窃或黑客入侵等风险;就保管虚拟资产的相关风险(如盗窃或黑客入侵)投购保险,评估客户在虚拟资产(包括涉及虚拟资产的相关风险)方面的知识;具备KYC/AML(身份认证和反)流程结语
政策 | 香港证监会发布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批出牌照:金色财经报道,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针,证监会因而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採纳了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的严格监管标准,此处理涉及稳妥保管资产、打击及恐怖 分子资金筹集、市场操纵、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利益突突和接纳虚拟资产进行买卖方面的主要监管关注事项。证监会将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发出牌照。[2019/11/6]
《虚拟资管新规》的出炉对于区块链行业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香港作为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其虚拟货币交易所牌照的含金量不言自明。尽管《虚拟资管新规》还带有一些试验和探索性质,但其中对交易所提出的核心原则和条款准则已为诸多虚拟货币交易所描绘出了基本完整的内控制度和合规方向。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区块链的无国界性,虚拟货币交易须考虑全球风险而不仅仅是香港的法规。对于希望从事STO或者在某些敏感司法区域有业务单元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而言,更应该从全球的角度进一步审视自己的业务合规风险。
香港证监会对比特币期货发出风险警告:香港证监会就加密货币相关产品及衍生工具发出提示,促请投资者注意与比特币期货合约及其他加密货币相关投资产品有关的风险,并提醒尽管香港投资者可通过中介买卖比特币期货合约,但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受到监管,且须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牌照。[2017/12/11]
发布来源:币看K站;作者:刘洋Leon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优秀的想法,可以一键转化落地呢?在区块链与数字经济高度发展的未来,这将成为可能.
1900/1/1 0:00:00本文来自:哈希派,作者:不碎,星球日报经授权转发。十年前,当雷曼兄弟宣布破产,全球经济陷入衰退之时,一种叫做比特币的新型加密货币的想法正在悄然酝酿.
1900/1/1 0:00:00编者按:本文来自链闻ChainNews,作者:链闻,星球日报经授权转发。FabricVentures刚刚发布了一份详尽的报告,展示了今年前三个季度加密世界和ICO市场发展现状和呈现出的趋势.
1900/1/1 0:00:00编者按:本文来自白话区块链,作者:孙副社长,星球日报经授权发布。在今天的文章开始之前,各位读者不妨先问自己一个问题:“对自己来说,阿里意味着什么?”答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普通用户会说,阿里意味着.
1900/1/1 0:00:00编者按:本文来自橙皮书,作者:TonySheng,翻译:曲雪宁,原地址:https://www.tonysheng.com/blockchain-archipelagosmc_cid=c4?3f.
1900/1/1 0:00:00我曾在《已经有6000万月活用户的去中心化内容平台「Contentos」是如何做增量的?》中总结过大同小异的“区块链+内容”故事:一是把积分换成token、鼓励优质内容生产和传播的“各种s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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