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陶宛银行(Bank of Lithuania)2月14日发布公告,更新其在虚拟资产和首次发行代币ICO方面的立场。
(立陶宛央行发布关于虚拟资产和ICO的最新立场)
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澄清加密公司监管规定: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澄清加密公司监管规定。在3月29日发布的最新通知中,加拿大证券管理局和加拿大投资行业监管组织探讨现有的监管如何“量身定制”加密创新。(The Block)[2021/4/2 19:39:33]
立陶宛银行最初于2017年10月发布了一份文件,详细阐述了其对ICO和数字货币的立场,并明确了如何以及何时可以使用虚拟资产进行支付。该文件还规定了金融市场参与者如何以及以何种条件设立虚拟资产投资基金。
Coinbase要求财政部撤回提议的加密监管规则:Coinbase提交对美国财政部加密监管改革的回应表示,拟议的规则监管不力。这是一种广泛而新颖的监管扩张,没有达到其防止非法交易的既定目的。这一过程本身就充满了对行业观点的敌意:从“一项重要规则的紧急时间表、财政部的理由不足以及制定的规则缺乏足够的参与”,就可见一斑。这与财政部过去制定的规则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而引发了同样的政策担忧。而财政部似乎根本没有考虑到拟议规则将对公众造成的实质性隐私侵犯。Coinbase要求财政部撤回提议的规则,并与加密货币行业和公众,就如何在保持加密货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保护其用户隐私的同时,实现其目标进行认真接触。[2021/1/5 16:28:22]
最近的文件显示,银行并未对其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强调FMP仍应将其金融服务活动与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分开,不应参与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活动或提供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服务。
声音 | 央行科技司司长:将研究制定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监管规则,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合理的运用:7月13日,“第四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召开,在加强关键信息技术应用管理方面,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透露,央行将研究制定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监管规则,技术架构、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合理的运用,纠正部分机构“有技术就滥用,有技术就任性”的乱像。 (证券时报)[2019/7/13]
该政策仍然不允许FMP通过虚拟资产接受支付,但提供了使用第三方服务的可能性。支付给FMP账户的款项只能使用法定货币。
该银行目前的立场允许为专业投资者创建包括viritual asset在内的金融基金。禁止FMP接受有或无利息偿还义务的虚拟资产。该银行还强调,FMP不得发行虚拟资产贷款或接受虚拟资产作为抵押品,除非它们被视为有价证券。
去年10月,立陶宛监管机构举办了一场研讨会,研究ICO对该国经济的“威胁和潜在利益”。当局随后表示,在过去的18个月ICO交易量高达5亿欧元(折合5.67亿美元),并要求采取更严厉的反欺诈机制。会议指出,“根据ICO的数据,立陶宛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经济增长率高达305%。”
去年6月,立陶宛发布了关于ICO新的、全面的“准则”。在涉及税务、会计和反等广泛监管方面,议员们似乎特别指出,ICO代币的“授予利润或治理权”是决定其是否构成证券的关键因素。
文章编译自:cointelegrap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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