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2022年12月11日,总书记在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上,就金融投资合作指出“深化数字货币合作,推进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指在国际清算银行(BIS)支持下,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央行、泰国央行和香港金管局合作参与的mBridge项目。这个项目涉及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一直采取开放但审慎的态度。2021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联合SWIFT成立合资公司,并加入mBridge项目。同年7月,《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究进展白皮书》指出:“数字人民币具备跨境使用的技术条件”。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不论是中国居民还是外国来华友人均可在中国境内选用丰富的数字人民币产品,体验小额便民的移动支付。202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芬兰央行新兴经济体研究院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视频演讲中指出:“数字人民币设计和用途主要是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跨境及国际使用相对复杂,涉及反、客户尽职调查等法律问题,国际上也正在深入探讨。”
正如易纲行长指出的,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自2020年起就是G20框架下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2020年7月,BIS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在给G20关于改进跨境支付的报告中,梳理出5方面共19项工作,其中第19项是“将国际维度纳入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同年10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了改进跨境支付的路线图。2021年7月,CPMI等发布关于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报告。2022年7月,CPMI等发布研究报告《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在可及性和互操作性方面的选项》。2022年11月,G20领导人巴厘岛峰会宣言肯定了CPMI等2022年7月的研究报告。
邹传伟:央行数字货币或可实现与第三方支付双赢:6月12日,在由《中国经营报》和微吼联合举办的“2020财富公开课”上,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表示,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作为DC/EP托管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行业目前对各种应用场景的渗透,以及建立的二维码等收单系统,可以在DC/EP应用推广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双赢局面。(中国经营网)[2020/6/15]
综合国内外的上述研究和试验,对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需要讨论以下问题:当前跨境支付系统存在哪些弊端?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相对当前跨境支付系统有哪些改进,有哪些可选路径,面临哪些挑战?数字人民币应用于跨境支付,应该采取什么策略,需要研究哪些问题?
二、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逻辑
当前跨境支付系统有3个核心特征。第一,使用商业银行货币。第二,信息流和资金流分开。SWIFT是当前跨境支付中占主导地位的报文处理系统。SWIFT有很强的网络效应,离开SWIFT会显著降低报文处理效率。第三,资金流通过代理银行网络。代理银行模式除了链条长,透明度不高,并且资金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了解你的用户”(KYC)、反(AML)和反恐怖融资(CFT)等合规审查以外,最大成本来自对流动性的占用。不同国家的代理银行在转账交易前,需要在对方开立往账(Nostro account)和来账(Vostro account)并存入资金。在记账清算下,代理银行之间的转账交易通过调整往账和来账中的资金余额来进行。往账和来账中的资金为支持跨境支付而没能用在收益更高的渠道,由此造成的机会成本会通过跨境支付手续费转嫁给跨境支付用户。
万向区块链邹传伟:疫情会加速DC/EP进展:万向区块链、PlatON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表示,疫情会加速DC/EP的进展。第一,疫情中,现钞可能携带病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人民银行为此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回笼的现金加强了管理。DC/EP不存在这个问题,并且DC/EP的“双离线”支付功能更显优势。第二,疫情后国际局面会更复杂,DC/EP为疫情后人民币国际化的新局面提供新思路。第三,数字货币可能满足应对疫情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特殊要求,比如零利率时的货币政策,更积极的财政刺激政策。(21世纪经济报道)[2020/4/22]
跨境支付效率低、成本高是G20自2020年起研究改进跨境支付的主要原因。BIS 2020年3月的研究报告《代理银行的全球撤退》发现:第一,2011~2018年间,尽管跨境支付金额增长,但全球范围内代理银行的数量下降了20%;第二,代理银行倾向于从治理不健全和对非法金融活动管制不力的国家撤离;第三,代理银行撤离可能损害金融普惠,提高跨境支付成本,或将跨境支付驱至地下。当前跨境支付系统的另一个备受诟病之问题是,SWIFT尽管属于国际金融的公共基础设施,但被欧美“公器私用”为金融制裁工具。
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逻辑与当前跨境支付系统有很大差异。第一,使用中央银行货币,安全性更高。第二,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中资金流和信息流合二为一。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时,理论上可以不依靠SWIFT报文系统,有助于保护货币主权。第三,理论上,不同国家的个人、商业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之间可以直接用央行数字货币进行跨境支付(这点对批发型和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有所不同,详见下文)。这有助于缩短代理银行链条,消除代理银行模式对流动性的占用,从而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提高跨境支付速度。
万向区块链邹传伟:央行数字货币是现金的一种高级形态: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是现金的一种高级形态,它跟现金一样有很好的利民性,可以保证我们在一些合法合规的支付场景对匿名性的需求,这一点是微信和支付宝不具备的。第二,数字货币是央行的货币,它享受的主权信用要高于微信和支付宝。第三,在一些日常支付的环节,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和用微信、支付宝的用户体验应该是相当的,但是央行数字货币还会用在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这些批发的场景,微信和支付宝不可能用在这些批发场景。第四,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央广网)[2020/4/19]
三、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路径选择
央行数字货币有零售型和批发型之分。两种类型的央行数字货币都可以用于跨境支付,都有各自的优点,但也面临各自的挑战。总的来说,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更受重视。
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主要有两个优点。第一,开放性好。境外用户无需拥有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只需开立央行数字货币钱包就可以拥有和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在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分级管理机制下,开立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要求总体上比开立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要低。第二,任何两个央行数字货币钱包之间都可以直接进行点对点交易,可以不依赖代理银行网络。从技术上讲,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交易没有境内、跨境和离岸的区别。这两个优点有助于拓展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的境外用户群体。
邹传伟:中央证券存管与区块链结合将带来诸多好处:4月6日,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发文《区块链应用于金融交易后处理的逻辑和机制》称,区块链应用于金融交易后处理是一个范式转换,是从账户范式到Token范式。但仅靠范式转换不足以支持在金融交易后处理中引入区块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关键要证明区块链能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并保留目前模式的优点。同时邹传伟称,如果中央证券存管(CSD)结算和账本维护功能通过区块链来实现,那么中央证券存管(CSD)与证券结算系统(SSS)融为一体,所有市场参与者共享一个账本,这将带来诸多好处:1.通过分布式、同时化和共享的证券所有权记录来简化和自动化交易后处理工作,降低 CSD 和各种中介机构在后台对账和确认交易细节信息的工作量;2.缩短结算所需时间,减小结算风险敞口;3.交易有关信息由交易双方共享,能促进自动清算;4.缩短托管链,使投资者可以直接持有证券,降低投资者承担的法律、运营风险以及中介成本;5.可跟踪性好,透明度高;6.去中心化、多备份能提高系统安全性和抗压性;7.Token化证券持有者可以通过智能合约编程,对证券进行自动化管理,以实现灵活的风险转移、对冲和资源配置等功能。[2020/4/6]
但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面临的挑战也非常明显。第一,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在境外大量使用和流通,容易造成对境外国家的货币替代问题。第二,目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是M0定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如果比照大额现金进行管理,那么用于机构对机构之间的大额跨境交易的难度会比较大。这会限制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大宗商品贸易、投融资和金融交易等方面的用途。第三,在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分级管理机制下,境外用户因为“了解你的用户”审查,可能面临比境内用户更严格的额度限制。如果要通过绑定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的方式为央行数字货币钱包提级,那么境外用户还是绕不过开立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的问题。第四,境外用户如何获得央行数字货币的问题。境内用户可以使用境内商业银行存款来兑换央行数字货币。境外用户如果没有境内商业银行存款账户,就涉及能否用外币兑换央行数字货币的问题,而这取决于外汇管理政策。第五,境外个人用户数据如何管理。这在当前主要国家加强隐私保护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背景下存在不少难点。
哈佛梅森学者邹传伟:保险会受区块链技术影响,但不会消失:今日,哈佛梅森学者邹传伟在“清华五道口@迭代区块链创业营”群中回答关于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保险业是否会消失时回答道:“保险不会消失。保险有两种形态:公司型保险(我国占主导的形态)和契约型保险(国外很多,我国近期发展的相互保险属于这个形态)。技术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展业方式,特别在营销、定损和赔付等方面。但保险的功能不可能被技术替代,而且到目前也看不到技术会在保险的两种形态以外催生出其他形态。”[2018/3/4]
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逻辑与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有很大不同。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的持有和使用仅限于中央银行和一些经中央银行许可的商业银行,不向个人、商业企业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开放,因此它们不能使用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与境外交易对手直接交易。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机制应该是,一些经中央银行许可的商业银行在汇总境内用户的跨境支付需求后,使用央行数字货币与境外商业银行交易。这个模式相当于保留了代理银行,但代理银行链条可以缩短,也不存在代理银行之间往账和来账对流动性的占用。这个模式主要有两个优点:第一,更能支持跨境的大额交易。第二,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仅限于特定的境外商业银行持有和使用,不会影响境外国家的货币主权。这就是在主要国家的央行数字货币项目重心转向零售型之后,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反而更受重视的原因。
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已有全方位试验。代表性试验包括Stella(欧央行和日本央行),Ubin(新加坡金管局)-Jasper(加拿大央行),以及LionRock(香港金管局)-Inthanon(泰国央行)。这些试验的一个共同发现是互操作性问题,包括不同国家的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以及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与非央行数字货币系统(比如传统的实时全额支付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互操作性来自外汇同步交收(PvP)这一风险管理要求。PvP在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中体现为一个技术问题:如果两个国家的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使用了同一个区块链账本系统,那么智能合约可以高效地实施单账本PvP;如果不同国家的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使用不同的区块链账本系统,跨账本的PvP本质上就是跨链问题。
目前,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使用的主流跨链技术是哈希时间锁(HTLC)。哈希时间锁本质上是一个基于博弈论的多方合作机制。Stella和Ubin-Jasper试验了不同类型的哈希时间锁,发现哈希时间锁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失效(即出现不合意的博弈均衡结果),没有规模经济。哈希时间锁只适用于两家银行之间,如果多家银行两两之间通过哈希时间锁进行连接,那么哈希时间锁的数量将随着银行数量增长而快速增长。针对这一瓶颈问题,LionRock-Inthanon最早提出了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概念,本质上是将不同国家的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映射到一个共用的走廊网络中,在走廊网络中实施PvP。这就将复杂的跨账本PvP转化为单账本PvP,拓展性和兼容性都很好。因为无论有多少国家参与,它们都可以共用一个走廊网络,所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有明显的规模经济。
CPMI在《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在可及性和互操作性方面的选项》中讨论了针对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的各种互操作性方案,包括兼容方案、单一系统方案(即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以及连接方案,后者又分为单点连接、双边连接和“轴承-辐条”模式。CPMI等最支持的还是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方案。根据CPMI研究报告,目前正在开展的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试验包括Prosperus(法国央行和突尼斯央行)、MAS(法国央行和新加坡金管局)、Aber(沙特央行和阿联酋央行)、Dunbar(澳大利亚央行、马来西亚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和南非央行)、mBridge和Jura(法国央行和瑞士央行)。2022年8月15日~9月23日,mBridge项目的真实交易试点测试发现,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能显著提高跨境支付效率,能兼容传统的实时全额支付系统。
围绕“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可能出现新的国际金融基础设施和复杂的多边治理问题。第一,哪些中央银行可以参加?采取什么治理机制来吸纳新的中央银行?第二,成员国商业银行接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标准和程序。第三,如何监督中央银行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上发行的存托凭证的数量等于在本国央行数字货币系统上冻结的央行数字货币数量(或冻结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数量)?第四,对境外商业银行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上(间接)持有本国央行数字货币的限制。第五,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开发、运营、升级、差错管理和争议处理。第六,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是形成一个全球性的大网络,还是不同国家群体形成多个“局域网”?
四、数字人民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策略
跨境支付系统在人民币国际化中起基础性作用。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方面的潜力。
数字人民币是采取双层运营架构的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的批发层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指定运营机构组成(目前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网商银行、微众银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10家)。上文对批发型和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于跨境支付的讨论,对数字人民币也是适用的。
建议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采取双层推进策略。首先,在零售层,数字人民币定位于服务在中国旅居的境外用户,以满足他们的普惠金融需求。为此,要制定他们开数字钱包的程序、额度管理和兑换要求等。其次,在批发层,数字人民币积极参与mBridge项目有关试验,要深入研究从“代理银行模式+SWIFT”切换到“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的影响。最后,要按照主席在G20领导人第十五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所指出的,以开放和包容方式探讨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和原则,在共同推动国际货币体系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妥善应对各类风险挑战。
(作者系万向区块链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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